城地香江(603887):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_要闻
来源:中财网     时间:2023-04-22 02:26:28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 289号 A座 6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6日

至2023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10关于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公司拟新增 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关于预计 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4.0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14.01选举赵钱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分别于 2022年 7月21日、10月 10日、2023年 1月 11日、4月 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887城地香江2023/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9号A座6层

联系人:赵钱波

联系电话:021-52806755

传真:021-52373433

(三)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14.0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4.01选举赵钱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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