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7-11 09:26:30

一、女儿是否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只要是子女就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该平等地享有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也不会因为女儿出嫁而取消她赡养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资料图)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二、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对方

不赡养老人的起诉对方方式如下:

1.应先书写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地址、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找法网提醒,还应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具体写明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情况。

2.准备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

3.带着民事起诉状及上述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4.待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后,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未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老人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子女可否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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